5 April 2009

文官改革 (2) 公務人員中立

如果有注意考試院的新聞應該知道,自從關中上任院長以後,許多改革的計畫和立法都令人相當耳目一新,不再是印象當中老舊腐朽聲音又小的考試院。

最近一則相當重要的消息就是立法院初審通過了行政中立法草案,但是這項漫長推動的過程,不禁讓人好奇,我們到底為了什麼耽誤了那麼多年,而法案對於文官實質的進步到底幫助有多大。

行政中立法其實混合了許多東西,不過由於台灣這方面都處於極為原始的階段,所以要有很清楚的分際也相當的困難,至少這個法律是一個開始。

法案名稱中的"中立 (neutrality)"就有很多問號。考試院的草案說明中,清楚的比較了行政中立和政治中立兩者名稱的差別,並且解釋了採用行政中立的原因。根據草案說明,由於政治中立容易遭人誤會違反憲法的精神,並且為行政中立的一部份,所以採用行政中立的名稱。

簡而言之,法案中的中立二字有兩個涵義: 一個是要工務人員依法行政,另一個是對於公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清楚的分際。後者較無問題,不過前者,在法律當中還規定要依法行政真的是相當的弔詭,不過真實性的反應了台灣目前法治觀念尚且薄弱。

行政中立法對於公務人員造成何種影響還處於未知的階段。不過根據我最近訪談的了解,我不認為公務人員缺乏法學素養或是不懂得依法行政的道理。事實上,其實是政治人物和民意代表常常知法玩法,遊走在法律邊緣。

公務人員反而多有得"依法行政"的無奈,因為就法律的規範來說,上頭交辦的這些事情的確無違法,不過卻不適宜,儘管如此他們還是得"依法"辦理。我們的在文官系統上,還缺乏有效的制衡機制,在第一線杜絕惡質的政治人物和民意代表。

也只有這個時候,我才會特別感激我們許多call-in節目,八卦雜誌,許多會爆料的路人,以及情緒化的人民。


延伸閱讀:

行政中立法草案

文官改革 (1) 一段談話

文官改革 (3) 立院三讀 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

英國公務員的多樣性 - Representative Bureaucrac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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